小規模的增值稅附加稅怎么算
精選回答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及相關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及附加稅計算步驟如下:
一. 增值稅計算
計算公式:
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1%或3%)
現行優惠(2023.1.1-2027.12.31):月銷售≤10萬元(季度≤30萬元),免征增值稅。
稅率適用:除住房租賃等特殊行業外,普票按1%征收,專票按實際開具稅率(一般為1%或3%)。
二. 附加稅組成及稅率
1. 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建稅):市區7%、縣城5%、其他地區1%
2. 教育費附加:3%(全國統一)
3. 地方教育附加2%(全國統一)
三. 附加稅優惠政策
1. 法定減免:
月銷售額≤10萬(季度≤30萬):免征增值稅的,同時免征附加稅。
超過免征額:附加稅按增值稅的50%減征(財稅〔2023〕12號)。
四. 計算步驟(分情形說明)
情形1:季度銷售額≤30萬元(普通發票)
增值稅:免稅→附加稅=0元
舉例:
季度銷售28萬元(普票)→增值稅0元→附加稅0元
情形2:季度銷售額>30萬元
假設:開具普通發票銷售額35萬元(全額納稅)
增值稅=350,000÷1.01×1%=3,465.35元
附加稅(假設市區企業):
附加稅總額=3,465.35×(7%+3%+2%)×50%=3,465.35×12%×50%=207.92元
城建稅:3,465.35×7%×50%=121.29元
教育附加:3,465.35×3%×50%=51.98元
地方教育附加:3,465.35×2%×50%=34.65元
五. 特殊場景處理
1. 部分免稅,部分繳稅(如既有普票又有專票)
專票按1%納稅,普票季度合計≤30萬仍免稅。
舉例:
專票銷售額15萬(稅額=15萬÷1.01×1%=1,485.15元)
普票銷售額20萬(季度合計35萬,專票需納稅,普票不超部分免稅)
附加稅計算基數:僅對專票稅額1,485.15元計算附加稅
2. 開具3%專票
放棄減免:開具3%專票需全額納稅
增值稅=銷售額÷1.03×3%
附加稅基數=全額增值稅額(不享受減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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