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精選回答
偶然所得的計稅方法
1. 一般規定
偶然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除特殊規定外,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20%
2. 個人無償受贈房屋產權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1)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人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①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②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③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除上述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3)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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