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_25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每個人的學習進度和理解能力都是不同的,通過預習,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份符合自己學習特點和節奏的個性化學習計劃。東奧會計在線在下文中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快來學習吧!
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
(一)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時間
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為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
2.子女教育
(1)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
(2)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3.繼續教育
(1)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2)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4.大病醫療
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5.住房貸款利息
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6.住房租金
(1)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
(2)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準。
7.贍養老人
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二)專項附加扣除辦理時間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 扣除辦理時間 |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子女教育 繼續教育 住房貸款利息 住房租金 贍養老人 | ①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 ②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③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辦理上述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從其中一處扣除 |
大病醫療 |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
所屬章節: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4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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