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減免稅優惠_2024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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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馭命運的舵是奮斗,不抱有一絲幻想,不放棄一點機會,不停止一日努力。為了各位考生更好的備考2024年稅務師考試,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科目基礎階段的基礎考點,希望大家能堅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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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減免稅優惠(熟悉)
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境外出差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4.符合條件的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5.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6.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7.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8.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100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次中獎收入>10000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
9.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休費、退休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10.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對法律援助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獲得的法律援助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12.居民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13.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14.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15.對退役士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取得的一次性退役金以及地方政府發放的一次性經濟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
16.對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17.對個人投資者持有2019~2027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18.職工從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的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19.對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20.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1.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的稅收優惠(調整)
(1)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個人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個人投資者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實施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由創新企業在其境內的存托機構代扣代繳稅款,并向存托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明細申報。
22.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境外個人投資者投資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中國境內原油等貨物期貨品種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新增)
所屬章節: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4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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