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_2023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本章節在歷年考題中重點考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和稅收優惠,此外城鎮土地使用稅也可以與房產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組合考查計算題。考生們不可馬虎大意哦!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稅法二科目基礎知識點,同學們快來打卡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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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第八章 城鎮土地使用稅
【知識點】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
1.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
2.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以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后再作調整。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全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m2)×適用稅額
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稅法二》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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