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船舶噸稅稅收優惠
再完美無缺的計劃,也需要腳踏實地去執行。2023年稅務師備考,光說不練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第十章的預習考點,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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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章 船舶噸稅
【知識點】船舶噸稅稅收優惠
一、船舶噸稅稅收優惠
免征優惠 | (1)應納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權的初次進口到港的空載船舶 (3)噸稅執照期滿后24小時內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4)非機動船舶(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5)捕撈、養殖漁船 (6)避難、防疫隔離、修理、改造、終止運營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7)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船舶 |
延期優惠 | 在噸稅執照期限內,應稅船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按實際發生的天數批注延長噸稅執照期限: (1)避難、防疫隔離、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貨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征用 |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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