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印花稅征收管理
沒有人能決定你的人生,如果此刻覺得迷茫,不妨思考后重新出發。2023年稅務師備考,只要我們懷揣希望,就一定能抵達遠方。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預習考點,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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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四章 印花稅
【知識點】印花稅征收管理
一、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一)一般納稅方法
1.印花稅通常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完納稅款。
2.納稅人將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后,應即行注銷,注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
(二)簡化納稅方法
納稅方法 | 適用范圍 |
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匯貼) | 如果一份憑證的應納稅額數量較大,超過500元,貼用印花稅票不方便的,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
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匯總) |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要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申報繳納方式的,一年內不得改變 |
代扣(代收)稅款匯總繳納 | 稅務機關為了加強源泉控制管理,可以委托某些代理填開應稅憑證的單位(如代辦運輸、聯運的單位)對憑證的當事人應納的印花稅予以代扣(代收),并按期匯總繳納 |
其他具體規定 | (1)在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即行貼花完稅,不得延至憑證生效日期貼花 提示:新的印花稅法中未提及“領受”的表述,此處了解即可 (2)對已貼花的各類應稅憑證,納稅人須按規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銷毀,以備納稅檢查 (3)印花稅票應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嚴禁揭下重用 (4)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扣 (5)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辦理;其他憑證均應在履行納稅義務完畢后保存1年 |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期限和納稅地點
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 | 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提示】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
納稅期限 | (1)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 ①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②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2)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
納稅地點 | (1)納稅人為單位的: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2)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3)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
源泉扣繳 | (1)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2)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
核定征收 印花稅 |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3)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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