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計稅方法
再難的事情,只要你意志足夠堅定,也可以做成。2023年稅務師備考,希望大家能堅持學習,不要中途放棄。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第二章個人所得稅的預習考點,快來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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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居民個人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稅款
(一)工資、薪金所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勞務報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
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800)×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每次收入×20%)×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
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每次收入×20%)×20%
(四)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
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800)×7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每次收入×20%)×70%×20%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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