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_2022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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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稅
【知識點】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占用的應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標準
應稅土地面積,包括經批準占用的耕地面積和未經批準占用的耕地面積。
1.實行地區差別幅度單位稅額,人均耕地面積越少,單位稅額越高。
2.在人均耕地低于0.5畝的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提高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過上述確定的適用稅額的50%。
3.占用基本農田的,應當按照確定的當地適用稅額,加按150%征收。
加按150%征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150%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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