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稅范圍、納稅人及適用稅額_2022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能跑到終點的,不一定都是天資聰慧的人。想在2022年稅務師考試中成功上岸,勤奮遠比天賦更加重要。東奧會計在線已為大家更新《稅法二》第八章基礎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堅持到底!
【內容導航】
征稅范圍、納稅人及適用稅額
【所屬章節】
第八章 城鎮土地使用稅
【知識點】征稅范圍、納稅人及適用稅額
征稅范圍、納稅人及適用稅額
一、征稅范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
二、納稅人(受益人納稅)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2.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3.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三、適用稅額
實行分級幅度稅額
【注意】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經濟落后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準。(降低有比例限制,提高有審批限制)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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