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定價安排管理_2022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 資本弱化管理 | 一般反避稅管理 |
哪有那么多偏來的運氣,不過是日復一日的暗自努力。2022年稅務師考試,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準備了《稅法二》基礎知識點匯總,希望大家能每天抽出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堅持學習~
【內容導航】
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所屬章節】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預約定價安排,是指企業可以與稅務機關就其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達成定價的一種事先安排。
預約定價安排類型:單邊、雙邊和多邊。
(一)預約定價安排適用范圍
1.預約定價安排適用于主管稅務機關向企業送達接收其談簽意向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所屬納稅年度起3-5個年度的關聯交易。
2.企業以前年度的關聯交易與預約定價安排適用年度相同或者類似的,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可以將預約定價安排確定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追溯適用于以前年度該關聯交易的評估和調整。追溯期最長為10年。
3.預約定價安排一般適用于主管稅務機關向企業送達接收其談簽意向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所屬納稅年度前3個年度每年度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
4.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不影響稅務機關對企業不適用預約定價安排的年度及關聯交易的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和監控管理。
(二)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1.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滿后自動失效,企業申請續簽的,應當在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滿之日前9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續簽申請。
2.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間,企業發生影響預約定價安排的實質性變化,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詳細說明該變化對執行預約定價安排的影響,并附送相關資料。
3.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間,主管稅務機關與企業發生分歧的,雙方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報上一級稅務機關協調;涉及雙邊或者多邊預約定價安排的,必須層報國家稅務總局協調。
4.在預約定價安排簽署前,稅務機關和企業均可暫停、終止預約定價安排程序。
5.預約定價安排采用四分位法確定價格或者利潤水平,在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間,如果企業當年實際經營結果在四分位區間之外,稅務機關可以將實際經營結果調整到四分位區間中位值。
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滿,企業各年度經營結果的加權平均值低于區間中位值,且未調整至中位值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續簽申請。
(三)單邊預約定價安排簡易程序(2022年新增)
簡易程序包括申請評估、協商簽署和監控執行3個階段。
1.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向其送達受理申請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所屬納稅年度前3個年度,每年度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適用簡易程序。
(1)已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擬提交申請所屬年度前3個納稅年度的、符合規定的同期資料;
(2)自企業提交申請之日所屬納稅年度前10個年度內,曾執行預約定價安排,且執行結果符合安排要求的;
(3)自企業提交申請之日所屬納稅年度前10個年度內,曾受到稅務機關特別納稅調查調整且結案的。
2.企業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適用簡易程序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分析評估后,決定是否受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不予受理企業提交的申請:
①稅務機關已經對企業實施特別納稅調整立案調查或者其他涉稅案件調查,且尚未結案;
②未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且不按時更正;
③未按照有關規定準備、保存和提供同期資料;
④未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稅務機關要求,且不按時補正或者更正;
⑤拒不配合稅務機關進行功能和風險實地訪談。
(2)主管稅務機關收到企業申請后,應當開展分析評估,進行功能和風險實地訪談,并于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90日內向企業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其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
3.主管稅務機關受理企業申請后,應當與企業就其關聯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協商,并于向企業送達受理申請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協商完畢。
4.單邊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間,企業發生影響單邊預約定價安排的實質性變化,導致終止執行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重新申請單邊預約定價安排。
5.單邊預約定價安排適用于主管稅務機關向企業送達受理申請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所屬納稅年度起3至5個年度的關聯交易。
6.同時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的單邊預約定價安排,暫不適用簡易程序。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