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二沖刺考點速記手冊: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稅務師考試即將到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個人所得稅的速記知識點,得所得稅者得稅二,快來看看吧!還有更多知識點請參考2021年稅務師《稅法二》沖刺考點速記手冊。建議收藏>>>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1)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要點 | 具體規定 | |
內容 | 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 |
計稅規則 | 2021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 | 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稅) |
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 ||
2022年1月1日起 (不可選擇) | 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 |
選擇“單獨計稅” | 1.稅率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個月,根據商數查找“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2.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2)個人領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環節 | 具體規定 | |
領取年金時 | 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 | 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
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 ||
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 ||
個人因出境定居或個人死亡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 ||
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
(3)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項目 | 具體規定 | |
內容 |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 | |
收入 | 免稅收入 | 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 |
應稅收入 | 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部分(應納稅所得額) | |
計稅方法 | 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 |
公式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4)取得上市公司不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
具體操作行為 | 稅務處理 | ||
授權 | 一般不征稅 | ||
行權前轉讓 | 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 ||
行權 | 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 應納稅所得額 | (行權日市場價-施權價)×股票數量 |
費用扣除 | 不可扣除費用 | ||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
持有收益 | 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稅 | 按規定確定是否征免個人所得稅【提示】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 | |
行權后轉讓 | 按“財產轉讓所得”計稅 | 【提示1】個人將行權后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提示2】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 |
(注:以上《稅法二》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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