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二沖刺考點速記手冊:轉讓定價方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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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定價方法管理
種類 | 方法定義 | 適用范圍 |
可比非受控價格法 | 以非關聯方之間進行的與關聯交易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所收取的價格作為關聯交易的公平成交價格 | 可以適用于所有類型的關聯交易 |
再銷售 價格法 | 以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減去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后的金額作為關聯方購進商品的公平成交價格 公平成交價格=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1-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 | 通常適用于再銷售者未對商品進行改變外形、性能、結構或更換商標等實質性增值加工的簡單加工或單純購銷業務 |
成本 加成法 | 以關聯交易發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作為關聯交易的公平成交價格 公平成交價格=關聯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 | 通常適用于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資金融通、勞務交易等關聯交易 |
交易 凈利潤法 | 以可比非關聯交易的利潤指標確定關聯交易的利潤。利潤指標包括息稅前利潤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資產收益率、貝里比率等 | 通常適用于不擁有重大價值無形資產企業的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和受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受讓以及勞務交易等關聯交易 |
利潤 分割法 | 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并利潤(實際或者預計)的貢獻計算各自應該分配的利潤額 利潤分割法分為一般利潤分割法和剩余利潤分割法 | 一般適用于企業及其關聯方均對利潤創造具有獨特貢獻,業務高度整合且難以單獨評估各方交易結果的關聯交易 |
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 成本法:以替代或者重置原則為基礎,通過在當前市場價格下創造一項相似資產所發生的支出確定評估標的價值的評估方法 | 適用于能夠被替代的資產價值評估 |
市場法:利用市場上相同或者相似資產的近期交易價格,經過直接比較或者類比分析以確定評估標的價值的評估方法 | 適用于在市場上能找到與評估標的相同或者相似的非關聯可比交易信息時的資產價值評估 | |
收益法:通過評估標的未來預期收益現值來確定其價值的評估方法 | 適用于企業整體資產和可預期未來收益的單項資產評估 | |
其他方法 | —— |
(注:以上《稅法二》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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