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征收管理_2021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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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車船稅
【知識點】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 |
納稅地點 | 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
申報繳納 | 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 |
總結:
高頻考點 | 要點 |
征稅范圍 | 應稅車輛、船舶(含登記和不登記的) |
稅目及計稅單位 | 載人車(輛)+載貨車(整備質量每噸,掛車50%)+機動船舶(凈噸位每噸,拖船1千瓦=0.67噸,非機動駁船、拖船50%)、游艇(艇身長度每米) |
稅收優(yōu)惠 | 法定(8項)+特定(4項)+節(jié)能車(減半)新能源車(免,具體范圍) |
稅額計算 | 納稅月份數(shù)+稅款退還與繳納 |
征收管理 | 取得當月發(fā)生納稅義務+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繳納 |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