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的所得稅處理_2020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上一節中我們學習了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最后一節課,內容比較多,同學們回去之后要多多練習運用,才能更好的掌握,本節我們接著來學習稅務師中的資產的所得稅處理這一考點。
【內容導航】
資產的所得稅處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資產的所得稅處理
資產的所得稅處理
企業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除盤盈固定資產外,均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
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減值,除按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一、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一)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項目 | 計稅基礎 |
外購 | 買價+稅費+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無形資產同,生物資產同前2點) |
自行建造 | 竣工結算前的支出 |
融資租入 | 約定付款總額:約定付款總額+相關費用 未約定付款總額:資產公允價值+相關費用 |
盤盈 | 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 |
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 | 公允價值+相關稅費(無形、生物同) |
改建的固定資產 | 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
(二)固定資產折舊
1.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
2.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1)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2)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3)加速折舊,最低不能低于規定折舊年限的60%。
(4)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3.企業對房屋、建筑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
(1)推倒重置:資產原值扣除折舊后的凈值,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并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一并計提折舊。
(2)的次月起,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與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孰低原則選擇年限計提折舊。
4.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固定資產類型 | 最低折舊年限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 10年 |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5年 |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 | 4年 |
電子設備 | 3年 |
【記憶提示】電(3)暈(運)(4)三局(具)(5)備車(10)建房(20)。
5.固定資產折舊的企業所得稅處理(重要)
(1)會計年限<稅法最低折舊年限,差額部分納稅調增;會計年限已滿,稅法最低年限未到且稅收折舊尚未足額扣除,尚未足額扣除的折舊可在剩余年限繼續扣除。(按稅法年限計算扣除)
(2)會計年限>稅法最低折舊年限,按會計年限計算扣除。
(3)會計上提取減值準備不得稅前扣除,折舊按稅法確定的計稅基礎計算扣除。
(4)按稅法規定實行加速折舊的,折舊額可全額在稅前扣除。
二、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
1.相關概念
(1)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
(2)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產性和公益性生物資產。
(3)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者出租等目的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2.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2)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三、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1.下列無形資產不得攤銷扣除:
(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能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2.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3.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外購商譽的支出,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四、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
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 攤銷年限 |
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 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
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 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 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 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
【解釋】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五、存貨的稅務處理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六、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1.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2.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3.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的處理規定
(1)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評估的公允價值-計稅基礎。
(2)上述所得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企業所得稅。
(3)企業取得的被投資企業的股權,以非貨幣性資產的原計稅成本為計稅基礎,加上每年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逐年進行調整。
被投資企業取得非貨幣性資產的計稅基礎,應按該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
(4)企業5年內轉讓上述股權或投資收回的或者注銷的,停止遞延納稅,尚未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在當年一次性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本小節關于稅務師考試中資產的所得稅處理的考點就學到這里了。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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