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收合作_2019年《稅法二》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的考生朋友們,在努力奮斗的過程中,我們要有“百折而不折其志”的信念和毅力,勇于接受挑戰,克服困難,堅定地朝著前方走下去,直到成功的那一天。
【內容導航】
國際稅收合作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三章-國際稅收
【知識點】國際稅收合作
國際稅收合作
一、我國稅收情報交換
(一)情報交換的種類
情報交換的類型包括專項情報交換、自動情報交換、自發情報交換以及同期稅務檢查、授權代表訪問和行業范圍情報交換等。
(二)稅收情報的保密
(1)稅收情報一般應確定為秘密級(10年)。
(2)屬以下情形的,應確定為機密級(20年):
①稅收情報事項涉及偷稅、騙稅或其他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②締約國主管當局對稅收情報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3)稅收情報事項涉及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應確定為絕密級(30年)。
二、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
1.美國制定《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簡稱FATCA)的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圍內美國富人的逃避繳納稅款行為。
2.FATCA要求外國機構向美國稅務機關報告美國賬戶持有人信息,若外國機構不遵守FATCA,美國將對外國機構來源于美國的所得和收入扣繳30%的懲罰性預提所得稅。
3.美國公布以政府間合作方式實施FATCA的兩種協議模式:
模式一:通過政府開展信息交換,包括互惠型和非互惠型兩種子模式。
模式二: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稅務機關報送信息。
4.雖然金融機構負有盡職調查與信息報告義務,但舉證責任最終仍由納稅人承擔。
5.2014年6月,中國按照模式一中的互惠型子模式與美國簽訂政府間協議。
三、OECD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1.OECD參照美國的FATCA制定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標準),標準由《主管當局協議范本》(MCAA)和《統一報告標準》(CRS)兩部分內容組成。
2.MCAA是規范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如何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以互惠型模式為基礎,分為雙邊和多邊兩個版本。CRS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3.統一報告標準和盡職調查標準是AEOI的核心。
4.根據AEOI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締約一方的金融機構通過履行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出締約另一方的稅收居民,包括全部自然人和賬戶余額在25萬美元以上的實體在該金融機構所開設的賬戶。
5.我國首次對外交換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時間是2018年9月。
四、我國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
金融機構:包括存款機構、托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金融機構包括:①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②證券公司。③期貨公司。④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合伙企業。⑤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⑥信托公司。⑦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
不屬于金融機構的有:①金融資產管理公司。②財務公司。③金融租賃公司。④汽車金融公司。⑤消費金融公司。⑥貨幣經紀公司。⑦證券登記結算機構。⑧其他不符合條件的機構。
1.存款機構是指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吸收存款的機構。
2.托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2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3.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1)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2)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本項目第1項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3)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4.特定的保險機構是指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機構。
5.金融資產包括證券、合伙權益、大宗商品、掉期、保險合同、年金合同或者上述資產的權益,前述權益包括期貨、遠期合約或者期權。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商品或者不動產非債直接權益。
6.金融賬戶
(1)存款賬戶,是指開展具有存款性質業務而形成的賬戶,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旅行支票、帶有預存功能的信用卡等。
(2)托管賬戶,是指開展為他人持有金融資產業務而形成的賬戶。
7.其他賬戶
其他賬戶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賬戶:
(1)投資機構的股權或者債權權益,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的合伙權益和信托的受益權。
(2)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8.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賬戶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金融賬戶是指在我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持有的金融賬戶。金融機構應當在識別出非居民金融賬戶之日起將其歸入非居民金融賬戶進行管理。
賬戶持有人同時構成中國稅收居民和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辦法》規定收集并報送其賬戶信息。
9.賬戶持有人
賬戶持有人是指由金融機構登記或者確認為賬戶所有者的個人或者機構,不包括代理人、名義持有人、授權簽字人等為他人利益而持有賬戶的個人或者機構。
10.消極非金融機構
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上一公歷年度內,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不屬于積極經營活動的收入,以及據以產生前述收入的金融資產的轉讓收入占總收入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
②上一公歷年度末,擁有可以產生第①項所述收入的金融資產占總資產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
③稅收居民國(地區)不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投資機構。
下列非金融機構不屬于消極非金融機構:
①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②政府機構或者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機構。
③僅為了持有非金融機構股權或者向其提供融資和服務而設立的控股公司。
④成立時間不足24個月且尚未開展業務的企業。
⑤正處于資產清算或者重組過程中的企業。
⑥僅與本集團(該集團內機構均為非金融機構)內關聯機構開展融資或者對沖交易的企業。
⑦非營利組織。
11.控制人
控制人是指對某一機構實施控制的個人。
公司的控制人按照以下規則依次判定:①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個人。②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個人。③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合伙企業的控制人是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個人。
信托的控制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個人。
基金的控制人是指擁有超過25%權益份額或者其他對基金進行控制的個人。
12.關聯機構
關聯機構是指一個機構控制另一個機構,或者兩個機構受到共同控制,則該兩個機構互為關聯機構。控制是指直接或者間接擁有機構50%以上的股權和表決權。
13.存量賬戶和新開賬戶
14.賬戶加總余額
15.非居民標識
16.證明材料
五、稅收征管互助
征管互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邊征管互助。另一種是多邊征管互助。
六、國際稅收合作新形式——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
1.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是指跨國企業利用國際稅收規則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國稅制差異和征管漏洞,人為造成應稅利潤“消失”或將利潤轉移到沒有或幾乎沒有實質經營活動的低稅負國家(地區),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全球總體的稅負,甚至達到雙重不征稅的效果,造成對各國稅基的侵蝕。
2.BEPS行動計劃項目由34個OECD成員國、8個非OECD的G20成員國和19個其他發展中國家共計61個國家共同參與。
其一攬子國際稅改項目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保持跨境交易相關國內法規的協調一致。
二是突出強調實質經營活動并提高稅收透明度。
三是提高稅收確定性。
總結:
高頻考點 | 要點 |
國際避稅與反避稅 | 避稅地+避稅方法(8種)+反避稅方法(5種) |
國際稅收情報 | 情報交換類型、保密(10年、20年、30年) |
其他 | 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全球富人,30%)+OECD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核心、25萬美元)+我國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概念)+國際稅收合作新形式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在一條路上走得久了,別忘記了自己當初的熱情和夢想,不要拋下執著和努力,要一直堅定地為夢想而努力奮斗。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