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扣除優惠_2019年《稅法二》高頻考點
莫找借口失敗,只找理由成功。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不要為失敗找借口,要為成功找方法,多看書多做題,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為取得成功而努力學習吧!
【內容導航】
加計扣除優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加計扣除優惠
加計扣除優惠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一般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優惠政策一致)
1.基本政策(2018.1.1-2020.12.31)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2019年調整)
2.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
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注意】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不包括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的研發活動。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1.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企業安置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汗水是滋養靈魂的甘露,奮斗是實現理想的階梯,成功的小船因為努力拼搏而不斷前行,直至抵達終點,預祝大家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