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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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第五條的規定,居民企業取得的境外投資收益實際間接負擔的稅額,是指根據直接或者間接持股方式合計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規定層級的外國企業股份,由此應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從最低一層外國企業起逐層計算的屬于由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本層企業所納稅額屬于由一家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就利潤和投資收益所實際繳納的稅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由本層企業間接負擔的稅額)x本層企業向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 本層企業所得稅后利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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