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收入的確認_2019《稅法二》預習知識點
2019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考生們要抓緊投入到備考當中。只要經過努力就一定會得到回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稅法二知識點,供大家參考。
【內容導航】
特殊收入的確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特殊收入的確認
特殊收入的確認
1.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實現 |
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
3.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收入額按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 |
4.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另有規定的除外 |
2019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已公布,考生可以在東奧官網了解相關信息。小編在此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在稅務師考試中考出好的成績,完成夢想。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