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日期是什么
精選回答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從內容上看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從空間范圍上看包括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和境外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但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納稅人類型:
居民企業
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即注冊地在境內);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即注冊地在境外,但實際管理機構在境內)。
非居民企業
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企業;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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