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二》高頻考點:提供勞務收入
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考生們在學習稅法二的時候都是怎樣復習的呢?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提供勞務收入的知識點,該知識點屬于消費稅章節,考生要嚴加復習,努力學好知識點才能更好的運用到習題中。
【內容導航】
提供勞務收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提供勞務收入
提供勞務收入
(1)安裝費。應根據安裝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安裝工作是商品銷售附帶條件的,安裝費在確認商品銷售實現時確認收入。
(2)宣傳媒介的收費在相關的廣告或商業行為出現于公眾面前時確認收入。廣告的制作費根據制作廣告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3)軟件費。為特定客戶開發軟件的收費,應根據開發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4)服務費。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可區分的服務費,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分期確認收入。
(5)藝術表演、招待宴會和其他特殊活動的收費。在相關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收費涉及幾項活動的,預收的款項應合理分配給每項活動,分別確認收入。
(6)會員費。
①會籍會員費+其他單項商品服務費方式——即時確認
入會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
②會籍會員費+免費或低價商品服務費方式——受益期內分期確認(變相勞務費)。
(7)特許權費。
屬于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特許權費,在交付資產或轉移資產所有權時確認收入;
屬于提供初始及后續服務的特許權費,在提供服務時確認收入。
稅務師考試備考,考生要牢記知識點,扎實掌握基礎知識,將知識點運用到習題中,全面提高對知識的掌握運用能力。更多高頻考點,盡在東奧稅務師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