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二》高頻考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考生在進行稅務師備考時,不要急于求成,要一步步腳踏實地,穩步前進。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稅法二》有關企業所得稅的知識點,一起來看一下吧。
【內容導航】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會計口徑:
利潤=會計口徑收入-會計口徑的成本扣除
2.稅法口徑: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稅法認可的扣除
(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1.直接計算法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計算法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企業收入總額確認
稅法口徑的收入:
不論你在什么時候開始,重要的是開始之后就不要輕言放棄。在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路上,每位考生都要堅定信念,永不言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