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不能稅前扣除的項目
2018年稅務師考試預習階段,需要打起十二的精神,在開始學習的時候就不給自己任何退縮的借口,將學習狀態保持下去,才能取得最后的勝利。
【內容導航】
不能稅前扣除的項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不能稅前扣除的項目
不能稅前扣除的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部分的公益性捐贈支出
6.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不能扣除的管理費、租金、特許權使用費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收入-扣除)×25%=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經營性罰款可以扣除,行政性罰款不得扣除)
(5)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部分的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贈也不得扣除);
(6)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小結】
?、倨髽I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不能扣除
?、谄髽I間支付的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利息可以扣除
③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
④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稅法二知識點中企業所得稅是非常重要的章節,其中涉及的知識點較多,可以通過做練習題強化記憶效果,增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