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法二》之收入總額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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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二》之收入總額的確定
單項選擇題
2010年初A居民企業通過投資,擁有B上市公司15%股權。2011年3月,B公司增發普通股1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發行價格2.5元,股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銀行。2011年6月B公司將股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全部轉增股本,下列關于A居民企業相關投資業務的說明,正確的是( )。(2012年)
A.A居民企業應確認股息收入225萬元
B.A居民企業應確認紅利收入225萬元
C.A居民企業應增加該項投資的計稅基礎225萬元
D.A居民企業轉讓股權時不得扣除轉增股本增加的225萬元
【正確答案】:D
【學員提問】
如題:
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納稅不?因為我了解這兩個進行股利紅利分配,居民間是不納稅的。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1、盈余公積轉增資本的涉稅處理
(1)個人所得稅的處理: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盈余公積金派發紅股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公司將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余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因此,對屬于個人股東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免企業所得稅
公司將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余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因此,如果股東為法人或公司,被投資企業的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法人股東按照投資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冊資本是免企業所得稅。
2、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稅務處理
(1)個人所得稅處理: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加強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管理。重點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紅利時的扣繳稅款管理,對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紅利,要嚴格執行現行有關征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加強企業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管理,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法規僅規定企業“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如果股東是自然人,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實質是先分配后投資處理,個人股東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免企業所得稅
如果股東是法人或公司,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實質也是先分配后投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法人股東從被投資的居民企業稅后利潤分得的股息和紅利是免企業所得稅的。因此,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法人股東按照投資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冊資本是免企業所得稅。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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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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