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二》預習知識點: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二》預習知識點: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內容導航】: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二章個人所得稅第四節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基礎考點】: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關于“次”的規定(重要)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則可以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分次征稅。
(3)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的,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的,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稅。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發表時,以預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應合并計算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發表后,因添加印數而追加稿酬的,應與以前出版、發表時取得的稿酬合并計算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6)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按稿酬所得征稅。
(7)關于合作出書問題。該先分錢,后扣費用,再繳稅。
【特別提示】稿酬所得的“次”是每年必考的考點。
稿酬所得的計算
(二)適用稅率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適用稅率為14%(20%-20%×30%)。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實際繳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實際繳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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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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