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基礎考點:收入總額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收入總額。
【內容導航】:
(一)一般收入的確認
(二)特殊收入的確認
(三)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四)相關收入實現的確認
(五)特殊收入時間和金額的確認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三節收入總額的內容。
【基礎考點】:收入總額
收入總額
貨幣形式的收入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債務的豁免等。
非貨幣形式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即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
收入總額確認四個要點:
收入總額內容 |
重難點分析 |
一般收入的確認 |
9項收入的實現時間是重點 |
特殊收入的確認 |
分期收款和視同銷售是重點 |
處置財產收入的確認 |
內部處置和外部處置的劃分是重點 |
相關收入實現的確認 |
售后回購、以舊換新、折扣、買一贈一(還要注意增值稅的對應處理) |
1.一般收入的確認
。1)銷售貨物收入(增值稅項目,含稅轉為不含稅)。
(2)提供勞務收入(和營業稅、增值稅結合)。
(3)轉讓財產收入(固定資產所有權轉讓、無形之產所有權轉讓收入)。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注意免稅的情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國債利息免稅)。
。6)租金收入(包括固定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注意跨期租金)。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包括無形資產使用權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解釋:總共有三類收入是按合同約定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8)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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