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基礎考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內容導航】:
1.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二節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征稅對象與稅率的內容。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按照所得的內容劃分 |
生產經營所得(正常經營期間) |
其他所得(正常經營期間) | |
清算所得(清算期間) | |
按照所得的范圍(所得來源地)劃分 |
境內所得 |
境外所得 |
納稅人 |
判定標準 |
注釋 |
征稅對象 |
居民企業 |
(1)境內注冊的企業 (2)境外注冊、境內實際管理的企業 |
包括:各類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
境內外全球所得(無限納稅義務) |
非居民企業 |
(1)境外注冊、境內設立機構(非實際管理機構)的企業 (2)境外注冊、境內無機構,但有來源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
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還包括非居民企業在境內的代理人 |
①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境內所得,以及發生在境外但與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②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其取得的所得與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就境內所得繳稅 |
所得類型 |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
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
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其他所得 |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
【本考點相關習題】: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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