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契稅概念與特點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契稅概念與特點。
【內容導航】:
一、概念
二、特點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七章契稅第一節契稅概述的內容。
【知識點】:契稅概念與特點
一、概念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二、特點
(一)契稅屬于財產轉移稅
契稅以發生轉移的不動產,即土地和房屋為征稅對象,具有財產轉移課稅性質。土地、房屋產權未發生轉移的,不征契稅。
(二)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一般稅種都確定銷售者為納稅人,即賣方納稅。契稅則屬于土地、房屋產權發生交易過程中的財產稅,由承受人納稅,即買方納稅。對買方征稅的主要目的,在于承認不動產轉移生效,承受人納稅以后,便可擁有轉移過來的不動產產權或使用權,法律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一般實行先稅后證)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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