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納稅義務人和征稅對象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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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稅納稅義務人和征稅對象
一、納稅義務人?大綱要求|掌握
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一般的家庭和個人即便有排放污染物的行為,也不屬于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二、征稅對象?大綱要求|掌握
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為納稅人直接向環境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僅指工業噪聲)。
三、不征稅項目?大綱要求|掌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1.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2.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3.禽畜養殖場依法對禽畜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
所屬章節:第八章 環境保護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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