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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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一、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大綱要求|掌握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含增值稅稅款。支付的車輛裝飾費為價外費用,不計入計稅價格中計稅。
二、減免稅條件消失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大綱要求|熟悉
已經辦理免稅、減稅手續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項目 | 具體規定 |
納稅人 | 發生轉讓行為的:受讓人 未發生轉讓行為的:車輛所有人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車輛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等情形發生之日 |
公式 | 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
限制 | 應納稅額不得為負數 |
使用年限 | 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
所屬章節:第七章 車輛購置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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