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精選回答
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稅計算方式主要依據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以及適用的單位稅額來確定。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 計稅依據
1.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
2. 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以不動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二. 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全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m2)×適用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凡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1. 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2.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3. 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4.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征稅范圍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
適用稅額
1. 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分級幅度稅額。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規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城區常住人口為標準: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
2.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經濟落后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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