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_20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在稅務師考試的預習階段備考中,每位考生都應根據自身的學習特點和時間安排,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每天按照計劃推進,積小勝為大勝,最終定能攻克考試難關。東奧會計在線在下文中梳理了《稅法一》科目預習考點,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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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一)基本原則
方法 | 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
免抵退稅方法 | 按出口貨物、勞務及服務的出口發票(外銷發票)、其他普通發票確定 |
免退稅方法 | 按購進出口貨物、勞務及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確定 |
(二)具體規定
1.生產企業(3種情形)
情形 | 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
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 | 出口貨物勞務的實際離岸價(FOB) |
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 | 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所含的海關保稅進口料件的金額 |
國內購進無進項稅額且不計提進項稅額的免稅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貨物 | 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出口貨物所含的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的金額 |
2.外貿企業(2種情形)
情形 | 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
出口貨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除外) | 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 | 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 |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外貿企業應將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進料加工海關保稅進口料件除外)作價銷售給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應將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費用開具發票。
3.出口進項稅額未計算抵扣的已使用過的設備
退(免)稅計稅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
已使用過的設備,是指出口企業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4.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的貨物
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為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5.零稅率應稅服務(2種情形)
(1)實行“免抵退稅”辦法:以鐵路運輸方式載運旅客或貨物的,為清算后的實際運輸收入;以航空運輸方式載運旅客或貨物的,為清算后的實際運輸收入或者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其他的,為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取得的收入。
(2)實行“免退稅”辦法:購進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金額。
所屬章節: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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