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_2024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不要失去信心,只要我們堅持不懈,就終會有成果的。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一》科目基礎考點,希望同學們能夠堅持備考,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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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熟悉)
一、預征土地增值稅?大綱要求|了解
1.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決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
2.預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
二、納稅申報?大綱要求|熟悉
1.納稅人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后的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因經常發生房地產轉讓而難以在每次轉讓后申報的,可以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確定。
三、 納稅地點?大綱要求|熟悉
由房地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負責征收。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落地。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所屬章節:第五章 土地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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