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計稅方法_2024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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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計稅方法
一般計稅方法(★★★)
1.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我國采用的是間接計算法,對納稅人發生的銷售額征稅,同時納稅人購進項目所含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增值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或留抵退稅。
3.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除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均應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簡易計稅方法(★★★)
1.為方便小規模納稅人,減輕小規模納稅人的征稅成本,我國對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只對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銷售額征稅,同時小規模納稅人購進項目所含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2.一般納稅人銷售或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的應稅銷售行為,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扣繳計稅方法(★★)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所屬章節: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3年《稅法一》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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