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_2023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稅務師考試備考不足100天,有基礎的考生可適當提高自己的備考速度,根據所報考科目的重難點章節劃分,強化對重要知識點的掌握度。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整理了稅法一科目高頻知識點,一起學習吧!
推薦:▏稅法一高頻考點匯總 ▏2023年圖書 ▏2023年好課 ▏
【內容導航】
車輛購置稅
【所屬章節】
第七章 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含增值稅稅款。支付的車輛裝飾費為價外費用,不計入計稅價格中計稅。
二、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減免稅條件消失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已經辦理免稅、減稅手續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項目 | 具體規定 |
納稅人 | 發生轉讓行為的:受讓人 未發生轉讓行為的:車輛所有人 |
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 | 車輛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等情形發生之日 |
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1)應納稅額不得為負數 (2)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自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