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免稅項目_2023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法定的免稅項目 | 特定減免稅項目 | 臨時減免退稅項目 | 起征點和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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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法定的免稅項目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法定的免稅項目
法定的免稅項目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1.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對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農產品(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除外),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屬于規定范圍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正常征稅。
2.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
3.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農戶或雇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并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4.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是指公司與農戶簽訂委托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仍屬于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收回的成品畜禽用于銷售。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等單位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動產)
物品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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