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一》沖刺考點速記手冊: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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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征稅主體
國家是真正的征稅主體,稅務機關通過獲得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真題練習
【真題·單選題】下列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特點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2016年)
A.具有財產所有權或支配權單向轉移的性質
B.主體的一方只能是國家
C.權利義務關系具有不對等性
D.稅收法律關系的變更以主體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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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稅收法律關系的成立、變更、消滅不以主體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納稅主體
納稅主體,就是通常所稱的納稅人,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主體的劃分方法:
劃分方法 | 劃分類別 | 說明 |
按納稅主體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劃分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 | 不同種類的納稅主體,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不盡相同 |
按征稅權行使范圍的不同劃分 | 居民納稅人、非居民納稅人 |
(注:以上《稅法一》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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