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減免_2020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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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關稅完稅價格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八章-關稅
【知識點】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減免
考點一:法定減免稅
(一)下列進出口貨物,免征關稅
1.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
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3.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4.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
5.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二)下列進出口貨物,可以暫不繳納關稅(6個月內):共9種情形。(了解,教材324頁)
【提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復運出境的,或者暫準出境貨物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復運進境的,海關應當依法征收關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1.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2.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3.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考點二:特定減免稅(了解)
(一)科教用品
【提示】直接用于本單位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不得擅自轉讓、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二)殘疾人專用品
【提示】特定主體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對規定的殘疾個人專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三)慈善捐贈物資
【提示】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或部委、省級政府。
(四)加工貿易產品
(五)邊境貿易進口物資
(六)保稅區進出口貨物
保稅區的主要稅收優惠政策有:
進口供保稅區使用的機器、設備、基建物資、生產用車輛,為加工出口產品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供儲存的轉口貨物以及在保稅區內加工運輸出境的產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保稅區內企業進口專為生產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包裝物料以及轉口貨物予以保稅;
從保稅區運往境外的貨物,一般免征出口關稅。
(七)出口加工區進出口貨物
(八)進口設備
(九)特定行業或用途的減免稅政策
(十)特定地區的減免稅政策
【提示】個人郵寄物品的減免稅:自2010年9月1日起,個人郵寄物品,應征進口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或許每一個人的成功之路都不盡相同,但我相信,成功都需要去努力、去奮斗。希望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宇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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