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葉稅概述及基本規定_2020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下面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煙葉稅概述及基本規定的知識點,大家在學習相關知識點后,可以做一些同步練習題來鞏固記憶哦!
【內容導航】
煙葉稅概述及基本規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四章-附加稅與煙葉稅
【知識點】煙葉稅概述及基本規定
煙葉稅概述及基本規定
煙葉稅是對我國境內收購煙葉的行為、以收購金額為征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
稅法要素 | 規定及解釋 |
納稅人 | 在我國境內收購煙葉(含收購罰沒煙葉)的單位 |
征稅范圍 | 晾曬煙葉、烤煙葉 |
稅率 | 20% |
計稅依據 | 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 =收購價款×(1+10%),10%的部分為價外補貼 |
應納稅額計算 | 應納煙葉稅稅額=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20% =煙葉收購價款×1.1×20% |
征收管理 | 1.納稅地點:收購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時間: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天 3.申報期限:納稅義務發生月終了之日起15日內 |
【回顧】收購煙葉可抵扣的增值稅:
煙葉稅=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稅稅率(20%)
支付的價款總額=收購價款×(1+固定價外補貼10%)
收購煙葉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稅)×9%(或10%)
=[收購價款×(1+實際價外補貼)+煙葉稅]×9%(或10%)。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今日所做之事勿候明天,自己所做之事勿候他人。在學習稅務師知識的過程中不要拖延懈怠,要按時完成自己的學習計劃,積極備考。
(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宇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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