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增值稅稅率_2020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上一節我們學習了稅務師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及類型,通過學習大家應該了解了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原則有哪些,下面我們來繼續往下學習稅務師考點。
【內容導航】
我國增值稅稅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我國增值稅稅率
我國增值稅稅率
稅率類型 | 稅率 | 適用范圍 | |||
之前 | 2017.7 | 2018.5 | 2019.4 | ||
基本稅率 | 17% | 16% | 13% | 銷售或進口貨物(適用低稅率除外);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
類型 | 稅率 | 適用范圍 | |||
之前 | 2017.7 | 2018.5 | 2019.4 | ||
較低稅率 | 13% | 11% | 10% | 9% | 銷售或進口稅法列舉的貨物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
11% | 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基礎電信服務、建筑服務、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
類型 | 稅率 | 適用范圍 | |||
之前 | 2017.7 | 2018.5 | 2019.4 | ||
低稅率 | 6% | 提供現代服務(租賃除外)、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除外) | |||
零稅率 | 0 | 出口貨物、勞務或者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特定跨境應稅行為 |
【提示1】納稅人提供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應稅行為,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舉例】銷售生產用煤,還銷售居民用煤炭制品。
【提示2】試點納稅人銷售電信服務時,附帶贈送用戶識別卡、電信終端等貨物或者電信服務的,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進行分別核算,按各自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以上就是稅務師考試中有關于我國增值稅稅率的內容了,大家都學會了嗎?
(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宇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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