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概念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稅務師考試將在11月9日至10日進行,留給大家的備考時間僅剩三個月左右,一定要抓緊時間學習稅務師知識。
【內容導航】
增值稅的概念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
什么叫增值額?
【舉例】
某品牌裙子銷售額與增值額的關系如下:
(假定每一環節沒有物料消耗,都是該環節新創造的價值,稅率為10%)
【提示】
銷售裙子適用的稅率為16%,這里是為了簡化計算和便于學員理解,假設裙子適用的稅率為10%。
銷售額 | 150 | 200 | 260 | - |
全額計稅 | 15 | 20 | 26 | 61 |
增值額 | 150 | 50 | 60 | 260 |
增值額計稅 | 15 | 5 | 6 | 26 |
【結論】
(1)最終銷售額,就是該貨物所經歷的生產、流通各環節的增值額之和。
(2)如果按照銷售全額課稅,會對銷售額中以前環節納過稅的銷售額重復征稅。同一種產品,經過的流轉環節越多,重復課稅的次數就越多、整體稅負就越重。
增值額的分類
分類 | 概念 |
理論增值額 | 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即V+M (C:生產資料價值,V:勞動力價值,M:剩余價值) |
法定增值額 | 指各國政府根據各自國家的國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稅制度中人為確定的增值額 |
【解釋】法定增值額不一定等于理論增值額,不一致的原因:各國在扣除范圍上,對外購固定資產處理方法不同 |
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想要在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順利取得稅務師證書,平時就要勤奮努力,為自己積累豐富的稅務師知識。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