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律關系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以及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消滅的知識點,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稅收法律關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收法律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征納雙方
征稅主體 | 國家,稅務機關通過獲得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
稅務機關職權——共6項:稅務管理、稅收征收、代位權和撤銷權等 稅務機關職責——共9項:宣傳政策、納稅咨詢、保密、回避等(注意多選題) | |
納稅主體 | 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 |
納稅人權利——共14項:稅收監督權、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等 納稅人義務——共10項: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等(注意多選題) |
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消滅
要點 | 內容 |
1.產生 | 以引起納稅義務成立的法律事實為基礎和標志 (出現應稅行為) |
2.變更原因—5條(注意多選題) | 1.由于納稅人自身的組織狀況發生變化 2.由于納稅人的經營或財產情況發生變化 3.由于稅務機關組織結構或管理方式的變化 4.由于稅法的修訂或調整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壞 |
3.消滅原因—5條(考過多選題) | 1.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 2.納稅義務因超過期限而消滅 3.納稅義務的免除 4.某些稅法的廢止 5.納稅主體的消失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通過不斷的努力,將學習到的稅務師知識吸收,一點一點取得進步,最終才會取得成功。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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