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的效力與解釋1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過程是一場“持久戰”,稅務師考試對大家的考驗不只是小伙伴們的知識含量,還考驗了大家的耐心與毅力。只有堅持認真學習,才會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內容導航】
稅法的效力與解釋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法的效力與解釋
稅法的效力與解釋
時間效力
含義 | 稅法的時間效力是指稅法何時開始生效、何時終止效力和有無溯及力的問題 |
稅法的生效 | 1.稅法通過一段時間后開始生效 |
2.稅法自通過發布之日起生效(個別條款或小稅種)【最常見】 | |
3.稅法公布后授權地方政府自行確定實施日期 | |
稅法的失效 | 1.以新稅法代替舊稅法【最常見】 |
2.直接宣布廢止 | |
3.稅法本身規定廢止的日期【最少見】 | |
稅法的溯及力 | 1.堅持“有利溯及”原則,實體法多從舊,程序法多從新 2.我國及許多國家的稅法均堅持不溯及既往原則 |
準備參加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稅務師考試一年只有一次,既然報名了稅務師考試,就要為之堅持努力,積極備考。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