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_2019《稅法一》預習考點
知識就如同武器一樣,會使人變得勇敢。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報名正在進行之中,希望同學們把握住機會,并為之努力學習,用知識武裝自己,最終走向成功。
【內容導航】
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環境保護稅
【知識點】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
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
征稅對象 | 計稅依據 | 具體要求 |
應稅大氣污染物 | 污染當量數 | 每一排放口或者沒有排放口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污染物征稅 |
應稅水 污染物 | 每一排放口的應稅水污染物:第一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項征稅;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項征稅 | |
應稅固體廢物 | 固體廢物的排放量 | 排放量=當期應稅固體廢物的產生量-當期應稅固體廢物貯存量-處置量-綜合利用量 |
應稅噪聲 | 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 | 每月統一定額稅 |
不管失敗多少次,都要面對生活,充滿希望。希望同學們在面對2019年稅務師考試時,都能夠努力備考,爭取成功通關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