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調整項目_2019《稅法一》預習考點
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希望同學們在備考2019年稅務師的路上能夠把握先機,每天點滴的努力終會匯聚成大海,從量變到產生質變。
【內容導航】
主要調整項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關稅
【知識點】主要調整項目
主要調整項目
1.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1)由買方負擔的下列費用:
①由買方負擔的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②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
③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
(2)與進口貨物的生產和向我國境內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適當比例分攤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價值(如在境外進行的為生產進口貨物所需的工程設計、技術研發等)。
(3)買方需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
(4)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對該貨物進口后銷售、處置或使用所得中獲得的收益。
2.不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1)廠房、機械或者設備等貨物進口后發生的建設、安裝、裝配、維修或者技術援助費用,但是保修費用除外;
(2)進口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發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3)進口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及其他國內稅;
(4)為在境內復制進口貨物而支付的費用;
(5)境內外技術培訓及境外考察費用。
不管失敗多少次,都要面對生活,充滿希望。希望同學們在面對2019年稅務師考試時,都能夠努力備考,爭取成功通關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