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一》預習考點:消費稅概念
備考稅務師考試是一場艱苦的奮斗,希望考生們都可以抓住重點,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爭取早一點通關。
【內容導航】
消費稅概念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消費稅
【知識點】消費稅概念
消費稅概念
一、消費稅概念
消費稅是在對有形動產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特定貨物在特定環節額外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其中應征消費稅的特定貨物稱之為“應稅消費品”。
二、納稅人
1.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2.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的零售單位和個人、卷煙的批發單位和個人、超豪華小汽車零售單位和個人。
由此可見,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包括:
應稅消費品 | 納稅環節次數 | 征稅環節 |
卷煙、超豪華小汽車 | 雙環節納稅 | 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批發(卷煙)/零售(超豪華小汽車)環節 |
金銀首飾(含鉑金)、鉆石及鉆石飾品 | 單環節納稅 | 零售環節納,其他環節不納 |
其他應稅消費品 | 單環節納稅 | 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納,其他環節不納 |
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學習是一點一滴的積累,也是一點一滴的進步。考生們在備考稅務師考試的期間,要學會不斷解決自己的問題,踏實穩步的向終點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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