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一》預習考點:簡易征收
距離春節(jié)小長假越來越近了,大部分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都已進入放松狀態(tài),大家在休息的同時要保證每天學會一個知識點,充分的利用假期時間備考。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
【內容導航】
簡易征收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簡易征收
簡易征收
1.小規(guī)模納稅人簡易征收
一般業(yè)務 增值稅=售價÷(1+3%)×3%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或舊貨 增值稅=售價÷(1+3%)×2% 【提示】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開具或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
2.一般納稅人簡易征收
為什么簡易征收?——沒有進項稅或進項稅很少。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 以前抵過進項:正常計稅 銷項稅=售價÷(1+稅率)×稅率 |
以前未抵過進項:簡易征收 增值稅=售價÷(1+3%)×2% 【提示】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可以放棄減稅,直接按照3%征收率計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 |
銷售舊貨 | 增值稅=售價÷(1+3%)×2% |
備戰(zhàn)稅務師考試,考生們不僅要合理利用備考時間,還要制定科學的復習計劃,嚴格按照計劃執(zhí)行,爭取在預習階段將教材通篇學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