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車輛購置稅(2)
2018稅務師考試補報名入口將于7月25日開通,未完成報名程序的考生不要錯過這次補報名時間哦!小編今天準備了《稅法一》科目的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內容導航】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地點
車輛購置稅納稅期限
車輛購置稅繳款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六章 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2
車輛購置稅2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地點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車輛登記注冊地是指車輛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戶地。
車輛購置稅納稅期限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稅款于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一次繳清。
車輛購置稅繳款方法:
自報核繳、集中征收繳納、代征、代扣、代收。
本章小結
本章復習時要注意不同渠道取得車輛的不同計稅規則及特殊的稅收征管規定,還要注意征稅范圍、稅額計算與增值稅、消費稅的關聯度與差異性。
本章重要的考點有:(1)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2)稅率和計稅依據;(3)稅收優惠;(4)應納稅額的計算;(5)車輛購置稅的申報與繳納。
稅法一知識點每天都會更新,各位考生要每天關注哦!日積月累的努力才會鑄就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