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城建稅的稅收優惠
稅務師備考預習階段已經正式開啟,遇到問題是難免的,重點在于大家能夠沖過難關。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徹,就需要多通讀幾遍,相信堅持就是勝利。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四章 附加稅與煙葉稅
【知識點】城建稅的稅收優惠
1. 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進口不征)
2. 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例題·單選題】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位于市區),主要經營內銷和出口業務,2007年4月實際繳納增值稅40萬元,出口貨物免抵稅額4萬元。另外,進口貨物繳納增值稅17萬元,繳納消費稅30萬元。該企業2007年4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萬元。(2008年)
A.2.80
B.3.08
C.2.52
D.5.81
此外,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相關鏈接】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合并記憶,因為二者的征免規定一般情況下是一致的。
【歸納】城建稅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退免稅關系:
退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原因 |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征免處理 |
錯征稅款導致退還“三稅” | 退還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
法定免稅的實施導致退還“三稅” | 退還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
對“三稅”采用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 | 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
出口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 | 不退還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
出口企業經國稅局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 | 應計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
【例題1·單選題】下列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2016年回憶版)
A.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單獨加收滯納金和罰款
B.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的,一律退還城市維護建設稅
C.城市維護建設稅原則上不單獨規定減免稅
D.計稅依據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的滯納金和罰款
【例題2·多選題】下列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說法,正確的有( )。(2011年)
A.某外商投資企業已繳納增值稅,但不需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B.某企業總機構在甲地,在乙地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也在乙地繳納
C.某企業已繳納了營業稅,沒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可以單獨進行處罰
D.某企業增值稅實行先征后返,城市維護建設稅同時返還
E.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一律按納稅人所在地的適用稅率執行
獲得2018稅務師考試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點一點的取得進步,最后會集聚成攻克考試的中間力量。獲取稅法一知識點匯總,要獲得成功就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