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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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
(1)不動產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①非自建項目: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第一步:地稅預繳增值稅=轉讓差額÷(1+5%)×5%
第二步:國稅申報與地稅預繳相同
②自建項目: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全額為銷售額
第一步:地稅預繳增值稅=出售全額÷(1+5%)×5%
第二步:國稅申報與地稅預繳相同
(2)不動產老項目——選擇一般計稅方法
①非自建項目:
第一步:地稅預繳增值稅=轉讓差額÷(1+5%)×5%
第二步:國稅申報增值稅=出售全額÷(1+11%)×11%-進項稅額-預繳稅款
②自建項目:
第一步:地稅預繳增值稅=出售全額÷(1+5%)×5%
第二步:國稅申報增值稅=出售全額÷(1+11%)×11%-進項稅額-預繳稅款
(3)不動產新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①非自建項目:
第一步:地稅預繳增值稅=轉讓差額÷(1+5%)×5%
第二步:國稅申報增值稅=出售全額÷(1+11%)×11%-進項稅額-預繳稅款
②自建項目:
第一步:地稅預繳增值稅=出售全額÷(1+5%)×5%
第二步:國稅申報增值稅=出售全額÷(1+11%)×11%-進項稅額-預繳稅款
一日之計在于晨,從早上開始備考2018稅務師考試,用心記憶,相信學習效率定會事半功倍。獲取稅法一知識點匯總,及時勉勵,加油備考。